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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所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宁波远洋”)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109,488.99万元,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及北部湾港,其中宁波舟山港为控股股东,北部湾港为战略投资者。2)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将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宁波远洋拟修改章程新增一名北部湾港推荐的董事;双方将在深化港口服务、综合物流业务等领域开展合作。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北部湾港穿透后股权或者投资者结构;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的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说明:(1)北部湾港在技术、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具备的战略性资源情况,带动发行人产业技术升级或者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具体计划及拟实现目标,促进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的量化分析,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审慎、合理,如后续未达到预测业绩的应对措施,视情况进行风险提示;(2)北部湾港提名董事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规划和具体措施;(3)发行对象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及可行性,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六条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北部湾港穿透后股权或者投资者结构及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的明确意见。
发行人已分别在募集说明书之“第二章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之“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第四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2、北部湾港股权穿透后的投资者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部湾港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中和资本耕耘912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集团”)直接持有北部湾港51.66%股份,北部湾港集团为北部湾港的直接控股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直接持有北部湾港集团 100.00%股份,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为北部湾港的实际控制人。
此外,持有北部湾港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其唯一股东为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的间接控股股东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远海控,证券代码:601919.SH、、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的明确意见
发行人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全面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引入北部湾港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北部湾港在技术、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具备的战略性资源情况,带动发行人产业技术升级或者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具体计划及拟实现目标,促进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的量化分析,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审慎、合理,如后续未达到预测业绩的应对措施,视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一)北部湾港在技术、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具备的战略性资源情况北部湾港是广西沿海主要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的主力军。2013年北部湾港实现钦北防三港整体上市,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区域港口一体化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覆盖广西南宁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等区域,外贸直航航线主要覆盖东南亚、日韩、北美、南美、南非和太平洋岛国,内贸直航航线可覆盖国内营口、天津、青岛等多个主要港口。2025年度,北部湾港完成货物吞吐量3.58亿吨,同比增长9.10%;实现营业收入761,395.91万元,同比增加61,070.44万元,增幅8.72%。新增集装箱航线条,航线条。
北部湾港在技术、渠道、市场、品牌方面均拥有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具体体现如下:
北部湾港围绕“四个一流”建设目标,从智慧底座、智慧生产、智慧管理、智慧服务4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聚焦一流设施,夯实智慧港口信息基础。打造“有线+无线”双轮驱动的通信网络体系,北部湾港实现了高速通信网络全域覆盖,其中钦州港区已建设开通5G基站超200个,5G网络覆盖率达到98.34%。智能物联监测体系融合应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二是聚焦一流技术,提高智慧作业创新能力。建成全球首创U型工艺的钦州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提升智慧型引导运输车(IGV)作业点密度50%、缩减设备移动距离35%;双小车岸桥集成中转平台与智能滑轨式集装箱箱号识别系统(OCR)推动装卸效率突破每小时56自然箱;基于TOS-ECS-GOS系统集成构建的决策中枢,将海铁联运集装箱中转时间压缩40%。在防城港港区,30万吨级散货码头通过提升铝土矿等特殊货物作业效率20%以上,国内新建规模最大的数字化散货堆场实现全要素数字化管理。三是聚焦一流管理,完善智慧港口治理体系。北部湾港建立“生产管理—安防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设备管理—人事管理”六位一体的港口智慧管理体系,管理效能实现从“看得见的效率”到“看不见的协同”的立体跃迁。四是聚焦一流服务,提升客户服务智慧化水平。依托北港网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北港通App”双端协同,北部湾港实现了港口业务全流程线项,业务办理时间平均缩短20个小时以上。坚持“通关+物流”一体化发展理念,打通港口与航运、铁路、公路间的数据交互壁垒,强化闸口、安防、海关数据的对接,通关物流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北部湾港落实“人工智能+”行动,开展智慧港口混合交通大模型等场景挖掘和技术攻坚,进一步赋能北部湾港枢纽能级和综合服务水平。
北部湾港的技术战略与国家“双碳”目标深度绑定,这不仅是环保要求,更是面向未来国际航运规则(如欧盟碳关税)的战略卡位——绿色技术能力已成为吸引全球低碳供应链客户的关键准入门槛。北部湾港在环保技术上持续投入,集装箱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100%,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件杂货泊位岸电覆盖率89.5%;2025年为靠港船舶供电超过339万度,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900吨。同时,推广使用新能源水平运输设备,专业化集装箱码头新能源清洁能源集卡占比达到89.18%,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构建了绿色低碳的港口运营体系,其多个港口被评为企业级绿色港口,其中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6号泊位获评广西首个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
北部湾港地处华南、西南与东盟三大经济圈的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能够有效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辐射渝、云、贵等西部内陆地区以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是国家和西南地区能源、原材料、外贸物资等的重要集散中枢之一,也是我国西部最便捷的出海主通道。
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通航后,北部湾港将进一步成为江海联运的关键节点。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港为中国内陆腹地提供了一条高效直达的物流路径,相比传统运输方式,可显著节省运输时间与成本。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部湾港的经济腹地包括广西、广东、海南、湖南、贵州、云南等西南、华南地区,以及越南等东盟国家。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对港口的货运需求量大,为北部湾港提供了稳定的货源。随着铁路、公路、海运等多式联运网络的完善,北部湾港进一步降低集疏运成本,提高货物周转速度,确保快速便捷地将货物输送到国内外市场。2025年,北部湾港通过开拓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货源,积极挖掘广西和川渝地区的石灰石、木浆、化工品等增量货源。通过“铁路笼车+滚装”运输模式开通滚装业务,成功开行4航次,实现吸引重庆、湖南、湖北等地3,395辆汽车及工程机械经港出口,进一步完善航线结构,不断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
北部湾港所辐射的经济腹地并非自然形成,而是由“西部陆海新通道”这一国家级工程强力定义。该通道已辐射18省(自治区、直辖市)75市163站点,实现西部地区全覆盖,平陆运河作为“骨干工程”的通航将使其成为“江海联运的关键节点”。腹地货源(如川渝的石英砂、云南的矿产、贵州的磷化工)的增长,是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的必然结果,具有极强的政策确定性与增长刚性。
东盟稳居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值突破万亿美元,北部湾港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北部湾港的61条外贸航线中,近洋航线已实现东南亚、东北亚主要港口全覆盖,这使北部湾港成为“中国—东盟”产业链、供应链最短、最高效、最具成本优势的物理连接点。这种市场地位,是地理禀赋与地缘政治红利共同赋予的、难以被其他港口复制的战略性市场资源。
北部湾港聚焦货源增量与结构优化,一方面推进集装箱货源多元化拓展,推动临港企业煤炭、钢材等散改集业务增量,培育储能电池等危险品货源及东南亚冷链水果进口货源,推动广西本地汽车KD件、工程机械等货源回流,为集装箱业务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加大散杂货货源开发力度,针对重点客户定制“一企一策”物流方案,挖掘川渝地区工厂货源;推动战略矿产资源储运加工基地相关货源到港,引导贸易货源到港中转。另一方面深化通道货源组织,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网络,深挖沿线石英砂、化工品等货源,衔接中欧班列回程货源,试开行过境班列,拓展海铁联运货源规模。此外,加强客户与合作伙伴联动,联合船公司开展营销,对接西南地区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高附加值产业,吸引腹地终端客户与贸易商货源经港中转。
(4)对内辐射西部腹地、对外连通全球航线、协同完善集疏运网络北部湾港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联合铁路部门、船公司、物流公司等,不断扩大和完善集疏运网络。对内发展上,北部湾港紧密对接中欧班列、中亚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班列服务范围已辐射18省(自治区、直辖市)75市163站点,实现西部地区全覆盖。对外发展上,北部湾港持续优化、加密航线网络,共开通内外贸集装箱航线条,内贸航线直达全国沿海主要港口、长三角及珠三角主要内河港口,外贸航线直达东南亚、东北亚、印巴、中东、南非、南美、美西等地区,并通过香港、深圳、新加坡等枢纽链接全球。2025年,北部湾港成功开行滚装业务,实现零突破;海铁联运实现“五个一体化”,港口全面承接中心站至码头转运业务,完善预约数据交互,实现转运作业申请流程线上化、无纸化流转,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小切口”案例肯定,同时创新试开行“钦州港—霍尔果斯—中亚国家”过境班列,推动“五个一体化”取得新进展,单次转运时间压缩50%。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站点不断增加,航线网络不断织密,将吸引更多货源从北部湾港中转,进一步提升港口吞吐量。
在国内,北部湾港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东盟十佳物流服务提供商”,在西南地区企业的港口服务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其在大宗商品运输、集装箱运输等领域成为西南企业首选的出海港口品牌。
在国际上,北部湾港凭借高效的服务和稳定的运营,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在全球港口绩效指数(PPI)排名中进入前30位,吸引了马士基、地中海航运等国际知名航运企业的深度合作。其“智慧、绿色、高效”的品牌形象在国际港口行业中逐渐树立,成为展示中国港口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之一。
共100条,其中外贸61条,内贸39条。近洋航线实现东南亚、东北亚区域主要港口全覆盖;远洋航线方面,直航非洲、北美、南美、印巴等地;内贸航线实现国内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的全覆盖。
北部湾港连续12年实施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推动控股股东完成股份增持计划,成为广西首家响应回购增持新政的上市公司;稳步推进资本运作项目,信息披露连续三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ESG评级持续提升,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连续六年获AAA,合规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品牌价值和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带动发行人产业技术升级或者增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具体计划及拟实现目标
宁波远洋拟引入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双方已签订《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以下方面建立、加深合作:
①宁波远洋将北部湾港作为华南地区唯一的母港:宁波远洋支持高质量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在北部湾港打造空箱调拨中心,在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宁波远洋南宁办事处升格为华南区域公司。
②内外贸航线加密:联合开辟东南亚、中东等外贸航线,与宁波远洋合作打造“北部湾港—宁波舟山港—全球”多式联运产品。加大在北部湾港的运力投入,打造“两港一航”精品快线,做大做强内贸业务;积极拓展外贸业务,发展北部湾港至宁波舟山港水水中转和内外贸同船业务,增开加密宁波经北部湾港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近洋航线,培育至中东、非洲等地区的远洋航线。
③货源开发:推动“散改集”“公转水”等业务转型,扩大宁波远洋集装箱船舶积载率与运输量,增加北部湾港的货物吞吐量。
①内陆腹地联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渝甬快线。双方共同加强联合揽货,加大海铁联运业务合作和经验交流。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助力宁波远洋突破区域限制,将宁波远洋的航运服务延伸至川渝等内陆地区,开拓新兴市场。
②国际化布局:借助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在海外投资的优势,推动双方拓展“一带一路”沿线)技术与管理赋能
①数字化协同:与宁波远洋共享智慧港口数据平台,优化船舶调度与货物追踪效率。
②绿色航运合作:与宁波远洋共建低碳港口设施(如岸电系统),推广环保船舶技术,提升宁波远洋ESG评级。
③人才培养交流:通过战略入股搭建双方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依托宁波远洋的技术研发资源与创新等优势,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互派、联合培养机制,北部湾港可加速培养智能化港口建设、低碳航运技术应用等前沿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在港口智能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等战略方向储备核心力量。
同时,双方将在港口服务合作、综合物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开展具体合作,具体如下:
①在提供港口服务时,北部湾港通过优惠与效率,提升助力宁波远洋实现降本增效、提高效益。
②北部湾港将协同宁波远洋通过减少等泊时间,提高作业效率,共同打造精品航线。在合作期内,同等条件下,北部湾港优先安排宁波远洋船舶靠泊。未来三年,使宁波远洋在北部湾港下属港口相同类型船舶每年单航次平均在泊时间(含等泊时间、作业时间)在2025年的基础上减少3小时以上,如有新类型船舶停靠,在泊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①外贸航线方面。双方联合研究开辟东南亚等外贸航线,宁波远洋优先安排航线挂靠北部湾港。
②内贸航线方面。双方将共同拓展“散改集”“公改水”等业务;共同加强现有航线班期密度,时机成熟时拓展新增北方直航航线。
③箱体保障方面。宁波远洋同意通过租赁、新造等方式优先加强箱体保障,确保满足新增货源和项目等需求,加大在北部湾港投入和保障力度。
④水水中转业务方面。双方将共同推动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拓展东南亚、华南等部分货物经北部湾港中转业务。
⑤江海联运业务方面。双方将共同研究围绕平陆运河建设,推动江海联运在船舶、货源、箱源等方面合作。
①双方共同组建联合营销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共同推动、扩大腹地货源及业务量。
②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北部湾港“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优势,及与长三角之间形成区域互补优势,共同实现加强货源开发和组织能力,航线开拓和运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综合物流服务目标。
北部湾港将通过上述的行业协同效应,与宁波远洋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以逐步实现双方本次合作目标。
为推进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战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家战略,结合宁波远洋在航线布局、区位、运力等航运资源优势,以及北部湾港在西南地区港口的资源优势,深化双方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推动宁波远洋实现“领先亚洲、链接全球的综合航运服务商”的目标,并协助北部湾港打造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强化北部湾港衔接东盟市场的枢纽功能。
(三)促进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的量化分析,具体测算依据及过程,是否审慎、合理
本部分假设、预测及具体过程仅为测算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代表战略投资者实际给予公司的有关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北部湾港在技术、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有独特战略资源优势,根据发行人与北部湾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北部湾港将与发行人在港口服务、综合物流等领域,以及航线布局与运营、货源开发、区域市场拓展与联合营销、数字化协同与人才交流等多方面展开战略合作。
经测算,未来三年,本次战略合作预计平均可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约4,000万元/年,即平均增加营业利润约4,000万元/年。
北部湾港地处华南、西南与东盟三大经济圈的交汇点,地理位置优越,是我国重要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能够有效对接“一带一路”倡议,辐射“渝、云、贵”等西部内陆地区以及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是国家和西南地区能源、原材料、外贸物资等的重要集散中枢之一,也是我国西部最便捷的出海主通道。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通航后,北部湾港将进一步成为江海联运的关键节点。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港为中国内陆腹地提供了一条高效直达的物流路径,相比传统运输方式,可显著节省运输时间与成本。
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部湾港的经济腹地包括广西、广东、海南、湖南、贵州、云南等西南、华南地区,以及越南等东盟国家。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对港口的货运需求量大,为北部湾港提供了稳定的货源。随着铁路、公路、海运等多式联运网络的完善,北部湾港进一步降低集疏运成本,提高货物周转速度,确保快速便捷地将货物输送到国内外市场。
综上可知,北部湾港具有广阔的经济辐射腹地,是发行人开展水陆联运环节中的物流通道。通过与北部湾港达成战略合作,一方面发行人将深化与北部湾港的港区物流业务合作,节约港区物流业务成本,同时在靠泊时间等方面享受更优质的服务,在大宗商品进出港数据、船舶调度等港口物流信息上实现更深度的共享,并且通过获取北部湾港旗下港口更高效的港区物流服务,大幅降低发行人物流成本,提升发行人航运业务收益;另一方面发行人将与北部湾港加大双方综合物流业务合作,如共同拓展“散改集”“公改水”等业务,共同推动内外贸同船、内转外、外转内等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拓展东南亚、华南等部分货物经北部湾港中转业务,共同围绕平陆运河建设,推动江海联运在船舶、货源、箱源等方面合作,同时双方还将研究开辟新航线,巩固战略合作成果。
根据双方签署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结合本次战略合作方向与合作方式,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未来三年预计平均可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约4,000万元/年,即平均增加营业利润约4,000万元/年。
公司与北部湾港在未来合作中预计可新增营业利润的数据测算结合了北部湾港所拥有的港区资源等能力,并参考公司与其过往的业务合作量(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发行人在北部湾港完成的吞吐量分别为 17.96万 TEU、43.45万 TEU、66.42万 TEU)、未来公司的规划、预计双方将深化合作的方向和业务量,综合考虑该等战略合作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的具体计算方式及计算依据具有合理性,相关测算过程审慎、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除此之外,根据双方约定,北部湾港将协同公司通过减少等泊时间,提高作业效率,共同打造精品航线。在合作期内,同等条件下,北部湾港优先安排甲方船舶靠泊。未来三年 ,宁波远洋在北部湾港下属港口相同类型船舶每年单航次平均在泊时间(等泊时间、作业时间)在2025年的基础上减少3小时以上,如有新类型船舶停靠,在泊时间双方另行协商。该约定的落地有助于提升公司航运业务运营效率,提高船舶利用率,提升班期准点率,提高货主粘性,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发行人与北部湾港的战略合作,为发行人与北部湾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市场化、长期、稳定等原则而推动的战略合作,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推动优势资源的共享、协同、集成与互补。合作双方将围绕合同和协议的约定,积极促进合作的落地实施,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本次战略合作,谨慎预计未来3年平均每年将增加公司营业利润4,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比例为4.63%。如后续战略合作未能达到预测业绩,预计短期内将对公司的业绩表现以及利润增长产生一定影响,但整体影响较小,影响可控。
公司的应对措施具体如下:1、加强与北部湾港的沟通与协作,分析业绩未达标的原因;2、针对前期未能形成协同的环节和节点进行积极整改,努力提升双方的协同效应;3、积极探索业务合作模式,共同加强货源开发和组织能力,提升双方的联动能力;4、必要时进行航线开拓和运营,提升航线覆盖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别风险提示”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重要不利影响的因素”之“3、其他风险”和“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重要不利影响的因素”之“(三)其他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拟通过引入北部湾港作为战略投资者,结合双方的优势资源,深化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的局面。双方将力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并形成合力,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但由于本次战略合作涉及众多领域方面,执行层面可能受到多重外部因素影响,因此本次战略合作仍存在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北部湾港提名董事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规划和具体措施;
根据发行人与北部湾港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北部湾港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登记为宁波远洋股东之日起,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股东权利。本次发行结束后,宁波远洋将按照《公司法》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北部湾港将根据《公司法》及宁波远洋《公司章程》规定新增提名 1名非独立董事。该 1名非独立董事将依据宁波远洋《公司章程》,对宁波远洋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将在任职期间依法行使各项董事权利,合理参与宁波远洋公司治理。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该提名董事在经发行人履行必要审议程序选举成为发行人董事的情况下,将依法行使各项董事权利、承担董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参与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项。(未完)